古时候,某县有一壮汉名为史龙,为人不拘小节,充满豪气,尤其鄙视蝇营狗苟之人。一天,史龙从赌场出来,看见路旁有一对夫妇抱头痛哭,丈夫怀里还抱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。旁人说:这家人欠了外债还不起,要卖自己的妻子还债,孩子还没断奶。
史龙上前问那家人:你们欠了多少钱?男子回答:欠了三十两银子。史龙随即掏出在赌场里赢的七十两银子说道:三十两拿去还债,四十两用来营生,以后不要卖妻了。
那家人感谢大恩,请史龙到家中吃晚饭,酒过三巡,那家人的男子向妻子使了个眼色,找了个借口走出门外。妻子会意暗暗点头,便坐到史龙身边,言语暧昧,意图自荐枕席。
史龙大声说道:史某做了半辈子强盗,又做了半辈子捕快,杀人从不眨眼,却从未做过趁人之危、yin人妻女的事情!说罢,将杯中酒一饮而尽,甩臂离开。后来有一天晚上,史龙所住的村子突然着火,村里多是土木房,秋收刚过,各家房前屋后堆满了柴草,转瞬之间无数房屋被引燃。史龙的房子也烧了起来,他和妻儿被困家中,望着四壁的大火,史龙怀抱妻子,闭目等死。突然,史龙隐隐约约听到天外传来一段话:上神有命,史龙一家除名。声音刚结束,史龙只见东侧土墙哗啦一下垮了,他抓住机会,左手搂着妻子,右手抱着孩子,冲出了火场。
火灾结束后,官府进行统计,全村十户死了九户。本来以前总有人笑话史龙傻,都说他白白给了别人七十两银子,但这件事情发生后,人们都说史龙用七十两银子买了三条命。
其实在我看来,让史龙转变命运的恩德里,赠金之功只占三成,但拒色之功占七成,谨言、慎行、临渊、履薄。故君子有所为,有所不为。